珠三角城际轨道沿线土地TOD开发迈出关键一步。
4月23日,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资源开发公司”)正式挂牌,这家按照省政府2012年16号文要求成立的公司将担负整个广东珠三角城轨沿线所有“铁路建设用地”(即“红线内土地”)的综合开发任务。
相比站点周边800米半径的“红线外土地”,虽然“铁路建设用地”的面积不大,但无论从立体化的开发理念,还是从欢迎社会主体参与的开发方式上来看,资源开发公司迈出的步子已经不小。
“我们采取的是基于TOD理念下的立体综合开发,站点的上盖建筑和地下延伸部分都在开发之列。”该公司董事长黄宙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,“公司是一个共同开发平台,我们欢迎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合作伙伴共同参与。”
TOD模式就是指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,即在规划一个居民或者商业区时,注重火车站、机场、地铁站、轻轨站以及巴士站的集聚作用,将公共交通作用发挥到最大化。
红线内率先试水 站点资源TOD开发启动
早在2012年1月,广东省政府网站上就挂出了《关于完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机制意见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清晰地给出了广东城际轨道开发的“多元化”趋势。在这份通知中,再次明确了“TOD模式”。在开发主体的核心问题上,《通知》中明确将广东城际轨道沿线土地开发的主体,分为“红线”内外两种,这里所谓的红线就是指“铁路建设用地”。
“相比于‘红线内土地’,我们其实更关注‘红线外’土地的开发,觉得机会多一些吧。”面对这柄尚未有细则落定的“尚方宝剑”,不少开发商颇为谨慎。
但24日资源开发公司的成立显然说明红线内土地将率先试水TOD开发。“因为涉及省市之间的协调,红线外土地开发的推进速度有限,目前仅清远一地成立了相关的开发主体。”资源开发公司方面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,“相比之下,红线内的土地主体清晰,我们现在已可介入到各个在建项目的可研阶段,为后期开发预留好空间。”
对此,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也给予了“肯定”,作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资源开发公司的开发主体地位已经得到了省政府《通知》的明确保证。
“而且我们的开发思路也是TOD模式,并将积极引入立体开发理念。”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“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实现节约集约用地。”据介绍,与地铁上盖异曲同工,城轨站点的上盖和向下延伸部分也颇有文章可做,“只要是符合当地的建设规划要求,我们可以充分地利用各种空间。”